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朱江 特約記者 葉相成 報道:日前,市政府辦公室下發《十堰市2022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2022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好轉,PM2.5年平均濃度不高于35μg/m3,優良天比例達90.1%以上,重污染天氣在3天以內;各縣(市、區)達到2022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完成上級下達目標。
如何達到這一目標?據了解,今年我市將加快能源結構轉型和綠色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精準治污,持續減少工業污染大氣污染排放;積極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綠色交通體系;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強化大氣環境管理等五大主要任務。具體包括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加強工業污染源排放監管、強化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和推動大宗貨物運輸方式轉變、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強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持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強化工地揚塵污染管控、加強裸露山體治理、提升環境監控信息化水平等27項細化任務,每項任務均明確了具體責任單位。
我市將空氣質量改善程度、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展和各部門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季度、年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第三方考核體系,納入各地各部門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繼續實行中心城區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質量月考核排名和中心城區重點工地揚塵月考核排名,對工作滯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門進行約談,督促其限期整改。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進度滯后的縣市區實施預警,綜合運用約談、駐點督辦和環評限批等措施,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重滯后的地區和部門,將實施環境保護“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