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日報)記者 紀楓波 特約記者 葉相成 報道:日前,市大氣辦下發《關于加強夏季城區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確采取11項措施,強化夏季城區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管控,管控時間為5月至10月。
據悉,11項措施包括對重點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實施減產或錯峰生產、熱電廠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加大噴涂行業管控力度、加強加油站與儲油庫等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監督檢查、加大餐飲油煙及露天燒烤整治力度、做好道路交通疏導工作、增加道路灑水頻次、加大城區各施工工地灑水作業力度、強化移動源污染管控、調整焚燒松材線蟲病疫木作業和各類樹木病蟲害噴藥作業時段、及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等。市大氣辦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巡查,對落實措施不力的,予以通報和督辦。